我一直以为,是我回来了。可是见到,我才明白,原来我从未离开。————宋煜然
明明通话时间尚短,可是手机电池的温度似乎骤然间升高,烫得陆胜男贴着屏幕的耳朵发烫。
“诶,又不是第一次戏弄我,谁知道那天是不是和谁打赌输了才那么说……”
“我就那样不靠谱?”宋煜然似乎很不服气撄。
“不然以为呢?我宁愿相信世界上有鬼,都不相信会喜欢我。”
回忆起高中时他们针尖对麦芒的三年同桌生涯,陆胜男依旧能被气得牙根痒。
“我一腔深请被一句‘敌对的,注意素质’给憋出了内伤……”
陆胜男脸一红,竟不知道说什么好偿。
直到宋煜然又说:“还能开玩笑,想来高烧没事了。”
陆胜男忽然反应过来,自己被宋煜然给耍了。
“宋煜然!”她咬着他的名字,“我就知道,个臭不要脸的……”
宋煜然似乎很愉悦,低低地笑出了声来:“不会真以为我喜欢吧?”
陆胜男有些恼:“谁要喜欢!”
“咦,陆胜男,这么多年过去还是这么蠢!”
陆胜男:……
“对我来说,顶多就是那抹蚊子血……”
“宋煜然,先去死一死!”陆胜男将电话屏幕一横,对着话筒大声喊,然后用力地挂了电话。
学生时代的陆胜男朋友少的一只手都可以数过来,性格也冷清,所以她很喜欢看书。
张爱玲几乎是每个文艺女青年都会谈起的传奇。而高中时的陆胜男,对于张爱玲几乎是顶礼膜拜,图书馆里收藏的张爱玲的小说几乎被她翻了个遍。